12月5日,我校青年志愿者队为响应我国第一个宪法日,在榴馨苑门口举办了志愿者宪法日宣传活动。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为了响应国家“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召,志愿者们提前做足了准备,为来往的同学讲解关于宪法的知识,倡导大学生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号召同学们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自觉遵守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志愿者们和同学们对于宪法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法律意识也有了一定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