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西安科技大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试行“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的通知》,围绕全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落实和巩固我校“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建设成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紧抓2023级新生入校和各班级、团支部干部改选的契机,按照《关于试行“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的通知》西科团发〔2018〕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
二、班团组织设置
(一)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
(二)班委会。班委会设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体委员、心理委员各一名。
(三)团小组。以宿舍为单位组成团小组,设组长一名,团小组组长兼任宿舍舍长。
(四)团支委与班委会(班级两委会)一体化运行。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或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鼓励团支委委员兼任班委会委员,支委会和班委会一体化运行、协同工作。团支委、班委会全部由团员(班级)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连任原则不超过两届。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级团组织要把实施“班团一体化”与学习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加强研究谋划和系统设计,目标层层明确,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
(二)按时启动、积极推进。各分团委、团总支要积极完成班团一体化工作,团支书兼任班长、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两种团支委组织设置模式。
(三)加强指导、不断完善。各分团委、团总支要注意加强指导,积极探索、及时总结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班团一体化建设机制。
校团委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