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文件库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文件库 >> 正文



西科团发〔2023〕30号 关于召开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日期: 2024-10-2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共青团陕西省委:

2017年5月,我校召开了共青团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第十二届委员会。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拟定于2023年9月底或10月召开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现就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会议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共青团十九大、陕西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和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重要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深化学校共青团工作,为把我校建设成能源、安全领域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二、会议的主要任务

全面总结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我校团学工作取得的成绩成效与经验教训,分析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巩固深化我校团学组织的建设与改革,研究确定今后五年共青团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选举产生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

三、大会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规定,拟定本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为202人,约占我校团员总数的1.06%,由本科生、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团员代表组成;另外,拟定特邀代表若干名,主要为学校党委、团省委、兄弟院校领导以及学校历届团干部代表,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根据各单位团员基数,按比例分配我校第十三次团代会代表名额。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民主推荐、充分酝酿,并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本单位党组织和校团委审查同意后,再提交本单位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差额数多于应选人数的20%。正式代表的资格和产生程序要接受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的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正式代表。

四、新一届团委会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七条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第十三届委员会拟由23人组成,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名额的20%,候选人28人;设常务委员会拟由11人组成,候选人14人。拟设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兼职副书记4名(青年教师兼职副书记2名,学生兼职副书记2名)。

第十三届团委会组成人员由第十二届委员会组织各选举单位酝酿推荐,并广泛听取团员和青年意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选举。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在预备会议上差额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差额比例大于20%,在正式会议上进行等额选举。

第十三届团委会常务委员、书记、副书记由第十二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校党委和团省委审查同意后,提交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常务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大于20%,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五、大会筹备工作

为顺利开展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前期筹备有关工作,拟成立团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下设组织组、秘书组、会务组、宣传组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团代会筹备事宜。

妥否,请批示!

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11日     

版权所有: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 

版权所有 西安科技大学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58号 电话:029-85583114 邮编:710054  陕ICP备10002064号

西科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