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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科团发〔2023〕5号关于做好共青团陕西省代表会议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9-14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23 年上半年召开,团省委拟于2023年4月上旬召开共青团陕西省代表会议,选举陕西省出席共青团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按省教育团工委关于共青团陕西省代表会议代表推选工作要求,现将学校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人(可以但不限于出席共青团陕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二、代表条件

代表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工作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能够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作风好。密切联系服务青年,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作风和形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团章,带头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业绩好。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勤奋进取,作风扎实,是行业骨干、青年先锋,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富有影响力。

4.能议事。知青少年、懂青少年、爱青少年,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青年群众工作能力,能够如实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能够履行代表职责。

三、代表推选办法

1.要在深入宣传、广泛动员的基础上,自下而上从基层团组织开始推荐提名,努力使更多团员参与到代表推荐过程中。

2.学院团委(团总支)在充分吸纳基层组织酝酿意见后,充分研究遴选推荐人选。学院团委确定的推荐人选,经同级党委同意后,上报校团委。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推荐1人参选共青团陕西省代表会议代表,经学院党委同意后,于3月4日12点前将代表名册(见附件)电子版和PDF 盖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543980954@qq.com。

联系人:慈继豪 电话:029-83858023

附件:

1.共青团陕西省代表会议代表名册(样表)

2.共青团陕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名单(西安科技大学)

校团委

2023年3月3日

附件1

共青团陕西省代表会议代表名册(样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姓 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出生年月

(岁)

籍贯

学历

参加工作

年月

政治面貌

手机号码

备注

李某某

XX大学团委书记

1980.05

(42)

陕西延川

大学

2003.09

中共党员
















































注:1.年龄计算截至2023年4月30日。

2.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团省委十四届委员、候补委员、省第十四次团代会代表等。

附件2

共青团陕西省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名单(西安科技大学)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备注

1

高欣

汉族

西安科技大学团委书记

列席

2

徐海南

汉族

西安科技大学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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