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探索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新形式,挖掘校园内感人事迹、形象生动的先进典型,展现和弘扬当代大学生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勇挑重担、奋发向上的时代精神,更好地引导学生关爱校园、关心同学、倡导文明,增强学生责任感、荣誉感、凝聚力,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寻找身边的雷锋—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平凡孕育辉煌 雷锋就在身边
二、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团队皆可)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评选活动的统一策划、宣传指导、组织协调、评选表彰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立杰
副主任:李建明
成 员:贾 哲 李婉丽 李卫鹏 戴开文 李绥波
陈 霂 岳海华 张志鹏 贾 斌 翟海刚
霍 霖 吴映曈 陈伟伯 周 涛 谭 博
张金来 魏 颖 张晓恒 张 博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06)。
四、参选要求
1.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现象。
2. 满足基本条件者,符合以下至少一项条件方可申报:
(1) 面对家庭贫困、自身疾患、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消沉,自强不息,勇敢接受挑战,用执着的信念和坚强的意志在逆境中创造奇迹;
(2) 勤奋好学,刻苦专研,在学习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3) 有一定特长,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学科竞赛或科研立项,受到表彰或获得重大奖项,为学校赢得荣誉;
(4) 作为学生干部,爱岗敬业,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有突出贡献;
(5) 热心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工作,乐于助人、诚实守信,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6) 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养成良好习惯并感染带动他人;
(7) 见义勇为,为维护师生、集体的合法权益不惜牺牲个人利益;
(8) 具备其他对祖国、社会、学校做出贡献,或在生命、诚信、责任、亲情、友情等方面追求的先进、典型、感动事迹。
评选推荐的人物和事迹总的要求:事迹可信、可学、可敬; “感动”主题表现突出;充分反映科学发展的时代特点,与我校构建和谐校园的主题相吻合;事迹突出,细节感人,能引起广大师生员工的情感共鸣。
五、评选办法
(一)提名方式
1、自我推荐:学生本人自己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交学院团组织审核。
2、单位推荐:各分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可提名推荐,为提名对象填写候选人推荐表。
3、提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3日。
4、报名地点:“感动校园十大人物”评委会办公室(临潼校区行政楼106室)。
(二)材料要求
候选人需填写《寻找身边的雷锋—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电子版在校团委网站下载)一式2份,附候选人详细材料: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重点叙述事迹,忌大话空话)、近期生活照2张(电子版)。
(三)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3月15日~3月25日)。通过横幅、校园网络、广播等媒体开展宣传活动,让全校师生了解此项活动,关注并参与活动,积极推荐或自荐“感动校园十大人物”的候选人。
2、报名推荐。填写候选人推荐表,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推荐材料及汇总表的打印稿和电子稿于4月3日12点前交至评委会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本次评选。
3、初步遴选。4月4日~4月8日评委会核实被提名人物事迹,并进行初步遴选。
4、公众评选。4月9日~4月18日,对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微博投票评选。
5、评委会评选。4月19日~4月23日评委会投票评选。
6、公示结果。公众微博评选和评委会评选结果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公众微博评选权重占70%、评委会权重占30%确定评选结果, 4月25日~4月28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对评选过程存在异议或发现参评者的事迹有不真实的情况,可以向评委会举报。
7、表彰奖励。5月4日前,组织颁奖仪式,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第二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将优先被推荐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等评选活动。
8、深化成果。通过感动校园人物报告会、校园宣传媒介等向同全校学生宣传先进事迹,树立榜样,开展交流学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分享感动的氛围,将活动引向深入,有力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六、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抓好落实。引导广大同学积极参与到此项活动中来;认真组织自荐和推荐,发掘身边感人的故事和感动校园人物,积极推荐那些在自强励志、科技创新、全面发展、创业就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艺术等方面的人或事,深入挖掘,培育典型,提升整个校园的文明程度。
2、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学生积极自觉地融入评选表彰活动的全过程中。将评选活动作为一次学习先进、自我教育的过程。
3、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感动校园人物”事迹要真实、突出、感人,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者,将对当事人作严肃处理。
4、“感动校园十大人物” 称号获得者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行为,评委会将有权取消其称号。
附件: “寻找身边的雷锋—西安科技大学第二届感动校园十大人物”候选人推荐表下载地址http://202.200.48.16/tuanwei/a/xiazai/39.html
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
201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