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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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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二〇一〇届毕业生团员进行教育评议的通知
日期: 2011-11-0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分团委、团总支: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作为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对团员进行考核、督促、教育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增强团的战斗力的积极措施。同时也是严肃团的纪律,更好地保持团员队伍政治上的先进性和组织上的纯洁性。这项工作能否顺利、有效地进行,关系到共青团工作的大局,同时对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做好2010届毕业生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具体时间与学工部安排的毕业鉴定同步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

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二〇一〇届毕业生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组织团员重温团日活动所学党的方针政策,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团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今年五四期间**总书记给农大师生回信、**总理北大之行的有关精神,教育、指导团员对照《团章》,对自己两年来的思想状况进行全面地回顾和总结,进一步总结成绩,寻找差距,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二、评议总结阶段

团员个人根据自己的平时表现和思想状况,对照《团章》写出个人书面总结。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团支部根据团员的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的结果,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提出鉴定意见和评议等级,报分团委审批。团员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及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对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各方面表现突出,并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评定为优秀共青团员。人数占参评人数的8%;

2、基本达到《团章》要求者,评定为合格团员;

3、与团员条件有一定差距,但能够积极参加教评活动,经教育评议,有决心迎头赶上者,评定为基本合格团员;

4、放弃共产主义信仰,道德败坏,有违法乱纪行为,不履行团员义务,又拒不接受团组织的批评教育,或经帮助仍不思改进的团员,评定为不合格团员。

三、审核处理阶段

各团支部完成民主评议后,报分团委审批,并进行组织处理。

1、凡经评议定为优秀团员者,需在各分团委归档,报校团委备案;

2、对不合格团员,各分团委要按照《团章》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公开处理,报校团委备案;

3、无故不参加本次团员评议者,按自动退团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以本次团员评议教育作为了解青年、关心青年、贴近青年、服务青年的良好契机,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把握和分析团员青年的现实思想情况,切实做到以评议促教育,以评议促管理,把评议活动拓展为一次深入广泛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思想教育活动。

2、各分团委、团总支应主动争取分党委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党建带团建的作用,并提前做出评议工作安排,认真掌握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培训团的干部,确保每个评议小组都有团干部在场监督。

3、各基层团组织根据团员个人的现实表现和民主测评意见,采取写实的方法,认真填写《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登记表》中的“支部大会意见”和“团组织审核意见”,严格把握和准确划分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基本合格团员和不合格团员,慎重处理不合格团员。

4、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作为团建工作检查的重要内容。请各分团委、团总支狠抓落实,按时完成任务,并将团员教育评议的总结材料于2010年7月5日前报校团委,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tuanwei@oa.xust.cn

共青团西安科技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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